閘門用于關閉和開放泄(放)水通道的控制設施。水工建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可用以攔截水流,控制水位、調節流量、排放泥沙和飄浮物等。
閘門分類
(1)按制作材料劃分。主要有木質閘門、木面板鋼構架閘門、鑄鐵閘門、鋼筋混凝土閘門以及鋼閘門。(2)按閘門門頂與水平面相對位置劃分。主要有露頂式閘門和潛沒式閘門。(3)按工作性質劃分。主要有工作閘門、事故閘門和檢修閘門。(4)按閘門啟閉方法劃分。主要有用機械操作啟閉的閘門和利用水位漲落時閘門所受水壓力的變化控制啟閉的水力自動閘門。(5)按門葉不同的支承形式劃分。主要由定輪支承閘門、鉸支承閘門、滑道支承的閘門、鏈輪閘門、串輥閘門、圓輥閘門等。
結構組成
閘門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①主體活動部分,用以封閉或開放孔口,通稱閘門,亦稱門葉;
②埋固部分;
③啟閉設備。
活動部分包括面板梁系等稱重結構、支承行走部件、導向及止水裝置和吊耳等。埋件部分包括主軌、導軌、鉸座、門楣、底檻、止水座等,它們埋設在孔口周邊,用錨筋與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牢固連接,分別形成與門葉上支承行走部件及止水面,以便將門葉結構所承受的水壓力等荷載傳遞給水工建筑物,并獲得良好的閘門止水性能。啟閉機械與門葉吊耳連接,以操作控制活動部分的位置,但也有少數閘門借助水力自動控制操作啟閉。